記憶逐次展開,我想到了王半仙。
關於王半仙這個人,我感覺很複雜。
他不是壞人,但也不是好人,他沒有江湖野心,但他徹頭徹尾是個吃貨!
吃貨不要緊,關鍵他沒錢,很窮。
對於一個吃貨來說,最大的痛苦就是看著別人吃好東西,這種感覺比殺他更痛苦。
當然,吃貨也講層次的,就算窮光蛋,也有盜泉不飲不食嗟來之食的優秀品質。
但王半仙不同,他是吃貨,但沒有品。
那天他正好逛揚叉街夜市,就因為他逛夜市,所以惹禍了。
那段時間謀鎮沒有搞規劃,整條揚叉街都擺滿夜市小攤。
各種夜宵琳琅滿目,炒飯,湯圓,米粉,糕點,烤魚,香氣撲鼻,熱鬧喧囂。
各種帳篷依次排列,紅彤彤透著喜慶,攤販麵前的鐵鍋嗤啦啦炸油,蒸籠渣發出牛肉的濃香,大家吃得熱火朝天。
那段時間王半仙沒有加入江湖,事實上他一直沒有得到江湖認可。
我想大家討厭他,不僅僅因為他貪吃無品,更因為他老爹是毒販的緣故。
那段時間,我們對毒販都很討厭,特別是他老爹麵目猙獰,所以對王半仙印象不好。
王半仙其實一直跟著我們混的,但那家夥很忙,因為白天他要幫奶奶賣菜,隻有晚上才能出來耍。
那天他出來是找毛毛雨的。
毛毛雨家住在上揚叉街巷子,那家夥原名叫什麽我忘記了,隻記得他會口技,學馬叫學得很像。
那家夥喜歡穿紅色西裝,人長得很帥氣,但他並不受女孩們喜歡。
女孩們對他的俊美也很是欣賞稱讚,但是她們不上鉤。
估計因為毛毛雨不是痞子的緣故,那時候痞子特別吃香,女孩們都渴望和江湖人物談戀愛,就算有錢人她們也不稀罕。
那個年代,還存在著真正的愛情。
王半仙沒有找到毛毛雨,於是就在揚叉街瞎逛,當時他抽著一塊三一包的聖火煙,揣著五毛錢的火機,口袋裏空空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