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縫裏。
周嘉怡和鐵蛋躲在裏麵。
我拿著長矛,秉著呼吸,勉強擠在最外麵。
狼群竄動的聲響還有沉悶的呼吸,逐漸靠近。
從我們頭頂上方一個接一個地飛躍,成群地跳到我們之前待著的空地。
狼王蹙動著鼻子,不停地在空氣裏嗅來嗅去。
它追著某種味道,慢慢地跟蹤至周嘉怡之前坐著休息的地方。
那塊石頭上,有她傷口沾染的血跡。
狼王舔幹淨血跡後,仰天長嘯。
“嗷……”
人類的血跡,激發出野狼的獸性。
這也難怪。
因為開發景區的緣故,附近幾個山頭的野獸都被趕向深山。
僧多肉少,哪有那麽多食物可分。
所以才導致這些狼群麵黃肌瘦,皮包骨頭,看見吃的才會這麽興奮。
狼的嗅覺甚至比狗的還要敏銳。
用不了多久,定然會找到我們藏身之處。
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咬咬牙,一個瘋狂的主意冒了出來。
我把手槍遞給鐵蛋。
用手指了指狼王。
意思是,狼王才是他的靶子。
我拿著長矛,剛要起身。
鐵蛋猛地拉住我,瘋狂地搖搖頭。
我明白他的擔心,遞給他一個堅定的眼神。
我把自己的命看得這麽珍貴,怎麽會輕易拿它開玩笑。
常年在野山裏行走,我有過幾次碰到狼群的經曆。
有幾次是險而又險地躲避。
也有幾次,是正麵應對。
狼是群居動物,對付它們,隻需要對付頭狼。
我拿著長矛,從洞裏鑽出去。
狼群立馬就發現了我。
我有節奏的揮動著長矛,隻身走到狼群的包圍圈裏。
用長矛指著為首的狼王,再一次提點道:
“鐵蛋哥,瞄準這個,它是頭狼。”
餘光裏,我看到鐵蛋手裏的槍口,已朝著這個方向瞄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