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的心髒上,怎麽會有人的手印?
而且,全身上下沒有一絲的傷痕。
這的確有些古怪。
我仔細回想了一下三人的資料,心中一動,問李法醫:“三人心髒上的指痕的大小是一樣的嗎?”
李法醫點點頭:“我很小心的提取了三個心髒上的指痕,進行了比較。所有的指痕都是一模一樣的,如果是人為的話,那絕對是一個人。”
相同的性別,相同的年紀,相同的死因,相同的指痕,事情變得撲朔迷離起來。
我終於明白這件案子為什麽會交給我倆。
這實在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這難道是一樁謀殺案?
可什麽人能有有這樣的能力?
在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殺人?
更何況,我曾親眼見過黃永慶的死。
當時他身邊沒有任何人,出來的時候,看上去也很正常,現場也沒有見到任何可疑的人。
更奇怪的是,死者心髒上的手印。
如果這不是一種疾病症狀的話,難道真的像李法醫說的那樣,是人為?
這個解釋,實在是說不通。
誰能有這麽大的本事,能穿過人的身體,抓住心髒,別的地方卻毫發無傷。
這未免有點太過荒誕。
可如果不是,那麽又是什麽原因,使三個年輕人致死?
三個死者,卻有四個相同點。
既然有這麽多的相同,是不是致使他們死亡的動機,也會相同?
如果是,又該如何去尋找這個動機?
這實在是一件讓人頭疼的案子。
我和大熊告別了李法醫,走出停屍間,迷惑卻越來越深。
該從什麽地方著手調查呢?
商量了一下,還是決定先從這三人身邊的人查起。
我們先調查了錢彩。
他不是京都人,和大多數留在京都的年輕人一樣,也是大學畢業留京工作。
他是一個很本分的年輕人,很能幹,也能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