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秀回到江南有半年了。
她這一路走過很多地方,想要回到家鄉。
可她離開家鄉太久了,完全記不得家鄉到底是怎麽樣的。
其實,她離開的那年,已經九歲了。按理她該什麽都記得。可看到爹娘死在麵前,她的大腦保護機製讓她遺忘了許多事。
在另一個時空,她甚至連母親叫做上官虹都想不起來,隻說娘親就叫做娘親。
這個時空,有了陳程,殺掉了原本會逃掉的陳達海,將她母親的遺物,金銀小劍還給了她。才使得她回憶了一些舊事。
李文秀走過常州、江陰、無錫、姑蘇、海寧、華亭、臨安,始終沒有找到家的記憶。
她有些傷感。她失去了家的記憶,對父母的記憶也已經很淡了,甚至對蘇普和阿曼,她也試圖忘卻。師父在騙她,計爺爺也讓她有些失落。
那她還有什麽呢?
原本是21歲的喜樂無憂的少艾韶華,卻是風塵如霜的何處為家。她有些惆悵。
落寞地牽著馬走在大街上,已經有幾分老態的白馬踢起地上的泥沙,濺落在一位臉色白嫩無比的精致小女孩的望仙裙上。
小女孩叉著腰指著她:“這是我娘給我做的衣服,被你弄髒了。你說該怎麽辦?”
李文秀有些赧然地笑笑:“對不起了,要不要我幫你把衣服洗了?”她的性子是在哈薩克部落養成的,想法自然是與此間之人有些不同。
小女孩皺眉,傲慢地說:“你也配麽?我不要你給我洗衣服。我隻要把你的衣服也弄髒。”
說著她用鞋在地上的泥沙一踢。她的武功不算高,但看得出家學淵博,一腳的功夫很高明,激起千萬點細沙飛向李文秀。
若是對方不是那麽咄咄逼人,李文秀或許會接受這個方案,畢竟她覺得自己理虧在前。
但這個小女孩表現得實在有些倨傲,讓她心中有些不悅,一招“星月爭輝”竟然將沙石盡數掃開,未曾將一點一滴沾染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