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個世上,唯一的掛念就是我媽。
老爸死的早,全憑她一手帶大,她的病,都是因為累的。
我現在唯一的信念,就是想為我媽進行肺移植手術。
100萬的手術費用,我必須快點掙到。
為此,讓我付出什麽代價都可以。
很快,我對我師傅講出了我的心願,我師傅連連點頭:
“這事兒包在我身上,我去跟錢老板談,他應該能同意!”
最後錢老板同意了,也不由他不同意,他家人的情形,也越來越嚴重。
兩個雙胞胎兒子,都已經進了重症監護室,全靠呼吸機維持著。
即便這樣,人還是不停的嘔吐。
必須有24小時值班的護士,醫生,隨時拿著鉗子,鑷子,一有情況,馬上將卡在,嗓子眼裏的骨頭取出。
一旦稍有差池,就會窒息而亡。
錢老板不住的打自己的耳光,心中那個悔呀。
其實這也活該,整件事情的起因,都是因為他。
如果當時挖地基挖出了屍骨,馬上停止施工,或許他也不會招惹上。
至於後來請那個蹩腳的茅山道士,驅魔不成,更是引禍上身。
100萬放在當時,普通人不敢想象。
錢老板就算是再有錢,當時也拿不出,師傅將整個前因後果,跟他講清楚。
他也沒有任何更好的選擇,盡管將信將疑,可除了我,也沒有任何辦法。
而我,在沒有徹底免除後顧之憂之前,我是絕對不去冒這個險的。
雙方就此達成協議,還專門簽訂了紙質合同,經過公證處公證。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錢老板作為甲方,而我作為乙方。
乙方按要求,有義務為甲方驅魔,並保證驅魔成功,使甲方的家人轉危為安。
而甲方為此必須付出100萬的酬勞,預先支付三十萬給乙方,一旦乙方驅魔途中身故,沒有達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