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芳走了。
我媽也走了。
平常擁擠不堪的小家,頓時顯得空**無比。
我就那麽坐在空****的家裏,看著家裏每一個角落,似乎都能閃現她們的身影。
那種空落落的感覺,真的是太不好了。
每一麵牆壁,每一處角落,不管是廚房,還是客廳,都留有她們的氣息。
我的心裏酸楚極了,痛得我隻拿自己的手指甲摳自己的胳膊,指甲深深的嵌在肉裏,那種痛感似乎能減輕,心裏一絲淒楚,或者暫時能夠讓自己的精神力轉移一些。
胳膊上被我挖的一道道血痕,到後來累了,幹脆躺在**,一覺也不知道睡到何時,起來黑洞洞的,沒有白天,也沒有黑夜。
開燈一看才晚上一兩點,過了幾天顛倒黑白的生活,似乎也無所謂。
剛開始還怕把床單弄髒,害怕林芳進來說我,突然想到林芳都離我而去了,床單髒不髒也無所謂了。
我就這麽合衣躺在**,連鞋子都懶得脫。
有時要麽醒著,呆呆的望著天花板,有時要麽在大街上不停的逛,從白天逛到黑夜,後來我發現我逛不下去了,每當看到出雙入對的情侶,我心裏也難受極了。
那一刻我也想衝上去對他們講,我也曾經有戀人,是呀,我也曾幸福過,也曾有過美滿的家庭。
怎麽到後來就煙消雲散了呢?
有那好事的鄰居和親戚朋友,奇怪林芳去了哪裏,不斷的勸我,趕緊報警,要麽報失蹤。
我能說什麽呢?
我隻有尷尬的笑笑。
結果就有那好事者替我報了警,警察還煞有介事的在我家查來查去,以為我把林芳藏起來了。
讓我提供她的照片,我到現在才突然發現,我的手頭上的確有一張她的照片,可那張照片怕是給了警察也不會相信。
那是一張六七十年代的照片,林芳穿著一身綠軍裝,在西湖的公園畔,整個人顯得精神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