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節說到劉邦在母親的姐姐的溺愛下長大,養成了好吃懶做的性格,不僅如此,他還喜歡喝酒打架,拿家裏的錢去救濟別人,仗義疏財。
姐姐出嫁後,兩個嫂子見婆婆仍是那麽護著小叔子,心裏早就嘀咕開了,妯娌兩個商量:“你看老三這樣子下去,可怎麽行,會拖累我們的。婆婆護著他,我們兩個可不能助長他的脾氣。再不行,就讓公公分家,我們過我們的,離他遠一點。”
妯娌倆商量好了,各自在老公的耳邊煽風點火,老大劉伯和母親一樣溺愛劉邦,聽不進老婆的風言碎語,隻說:“等他長大了,娶了媳婦,自然就好了!”
老二劉仲的耳根子比較軟,聽了媳婦的話,也覺得有些道理,於是就趁著在地裏幹活的時候,朝父親劉煓發牢騷:“爹,你看三弟,還沒幹多少活,又跑到樹底下乘涼去了。他那麽懶惰,爹和娘不能照顧他一輩子啊!”
劉煓也覺得二兒子說的話,有幾分道理。這個老三,就是被他娘寵壞了的,長期下去可不說辦法。
老二媳婦在旁邊幫腔:“爹啊,我看老三也不小了,要不給他張羅一門親事,興許有了老婆管教,多少會勤快一些!”
劉煓回家和妻子一商量,覺得兒子劉季已經十七八歲,確實到了該娶親的歲數,於是第二天就去托媒人幫忙說親。
由於劉邦的惡名在外,盡管他家屬於富裕農民,可是沒有哪戶人家願意把女兒往火坑裏推。媒婆巧舌如簧,能夠把稻草說成金條,但放在劉邦身上不管用。一晃幾個月過去了,一門親事都沒有說中。
劉邦自己對他爹娘說:“你們別給我張羅媳婦,我還小,先玩幾年再說!”
一聽劉邦還要再玩幾年,老二和他媳婦不幹了,吵吵囔囔著要分家。
劉邦可管不了那麽多,照樣整天和他那幫狐朋酒友喝酒賭博,還經常幹些偷雞摸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