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宋彌坐在桌子的正對麵,麵對著一個衣著破爛滿臉拘謹的女人。
女人身上很髒,還有陣陣垃圾的味道,手腳上全是泥土,臉上也抹了一層灰,還有一塊擦傷。
她搓了搓手,非常不自然地笑了笑:“警察同誌,我不是讀書人,沒有名字。”
“那別人叫你什麽啊?”李長宣撓了撓頭,也跟著問到。
這是他第一次審訊,明顯有些緊張,小動作有點多。
“叫我二寶的媽媽。”女人舔了舔嘴唇說到。
“二寶?”宋彌仔細斟酌了一下這個稱呼:“你有兩個孩子?”
“對,我老家有個大兒子,後來又有個小兒子。我也不會起名,就叫他二寶。”女人一說這個似乎來了精神,也不再結巴了,開始變得對答如流:“二寶命不好,我帶他到城裏打工,結果他被車給軋了,醫院沒錢不給救命的,手和腿就這樣子廢了,好在命暫時保住了。”
說完,女人有些緊張地看了看宋彌:“警察先生,我現在帶著孩子沒地方住,哪都去不了,打工的地方也不要我了,隻能帶著他去車站要一點錢……”
“要錢?”宋彌抬眼睛看了看女人:“一天能要到多少錢?”
“要不到多少的……人家願意給就給一點,不願意給我們也沒有辦法。錢都給孩子買飯和衣服了,我……”女人說到這裏,似乎比較難過,用手揉了揉眼睛,吸了吸鼻子。
站在外麵聽著這段對話的唐善忍不住笑了一下,不太在意地低頭繼續看著手裏的電子地圖。
“你笑什麽啊?”邵寧對唐善的表現覺得很疑惑,她甚至不知道這些話哪裏有好笑的地方。
唐善歎了口氣,指了指牆後麵的女人:“她在撒謊,剛才那段毫無感情的台詞明顯就是死記硬背下來的,孩子根本不是她的。你見過哪個愛自己孩子的母親這麽久了都不問孩子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