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網捕魚曆五日,
獲得消息不負疲。
頗有峰回路轉地,
多出線索細分析。
案情出奇慮憂替,
件藏蹤跡小心翼。
告別熟悉赴陌抵,
破曉之期定由己。
李剛強再次願意配合,讓我想問什麽就先問,而我也應聲答道一個“好”字。
於是,接下來的審訊對話,就是我和他兩個人之間的攀談——不是嚴肅的問話,隻是放鬆心情後的閑聊。
“李剛強,五天前你在哪兒了?又都做了什麽呀?”我語氣毫無嚴肅,卻略帶斬釘截鐵的態度問著李剛強。
李剛強此刻麵色凝重,開始訴說著自己的回憶:“五天前?呼——我忘了……五天前,是……哪一天?”
“就是最近期間內,最後一次下過雨的那天。”
“哦……那一天啊!我在殺……人,然後還把屍體……放在了你們警察局的……咳……咳……大門口附近。”
“什麽?這起案件真的是你所為?”李剛強話音剛落,相汐涵便失聲問出,可手機視頻會話中的四位省廳領導,卻沒有傳出任何言論。
李剛強嘴角輕輕上咧:“是,都是我……就是我一手所為的。人確實是我……殺的,你們警方可以結……案了,我就是凶手……”
李剛強態度明確、簡言意駭,直截了當的就回答了五天前的自己,都到底幹了些什麽。
除了他的身體比較虛弱,所以說話的氣息不大利索之外,我竟然沒有感受到他有任何的情緒變化。
怎麽說呢?
就好像是他做了殺人的事情,就跟殺了個小雞仔似的。他沒有絲毫的後悔或是畏俱,無論是表情還是聲音,他都一如平時……
我深呼吸了一口氣,不再感慨萬千:“李剛強,你要為你的話語負責,欺騙警方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嗬嗬……我現在這個樣子,咳咳……騙你們有什麽……意義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