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裏,我與相汐涵從醫院中,分別駕駛著各自的車輛分道揚鑣……
回到家後,我連身上的衣服都沒脫,就躺到**立馬睡下了。
……
一覺醒來,我睡眼惺忪地收拾著自己——刷牙、洗臉、洗頭、換身衣服,我把自己打扮得帥氣十足,因為我想記住自己的今天。
隨後,我連早餐都來不及吃便去警局上班了。當然,今天或許也是我在未來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最後一次去警察局裏上班……
一到警局,我便被相汐涵叫到局長辦公室裏。之後的一切,都按照我和她所設定的劇本,按部就班的進行著。
想來,拍電影有劇本,做動漫有劇本,甚至就連直播賣貨的潘嘎之交或許都有劇本。
而我要做臥底的劇本,更應該設定的合理且真實——我被抓了起來,也被各種媒體和各式各樣的話筒、攝像頭,所采訪……
“你為什麽要暴力執法?你是不是有暴力傾向?”
“許惟臻,你以為自己披著神聖的警服,就可以如此的肆意妄為嗎?”
“你之前還獲得過“破案神推”的稱號,你是膨脹的不知道自己姓什麽了嗎?”
“說句話好嗎?你不會是啞巴了吧?”
“就是,你為什麽不說話,是不是沒臉狡辯了!”
“督察同誌呢?我們可以采訪一下督察嗎?”
“我們要采訪督察。”
“我們要采訪督察!”
……
太多太多的話,讓我聽得耳朵都發麻,哪怕這一切都是我早就預料到的,可我還是臊得慌……
終於,相汐涵看不下去了,替我解著圍說道:
“各位!請先保持安靜,聽我把話說完。我們警方今天之所以開這個新聞發布會,正如我剛才所說得——目的隻有兩點:
第一點:關於警察局門口出現屍體的案件,我們警方用了五天的時間已將案件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