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太子沒有直接懲治高戚,以及大皇子一派,但也足夠劉墨高興一陣子了。
特別是第三條,完全超乎他的預料。整個江浙省沿海的土地,我說能製鹽,就他娘全是我的,大夏朝庭買單!
這麽大的權利都給,要知道,土地這種東西,隨便做點小動作,整出來的銀子,何止百萬兩!
想到這,劉墨感覺做夢都會笑醒。
開個玩笑而已,咱不能做貪官汙吏,以權謀私!
給這麽大權利,肯定也會有相應的監察,為了一時私利,落得個滿門抄斬可不劃算。
但,權利之內,又不違法的事情倒是可以操作操作。
比如,新鹽加盟商?新鹽承包加工商?
先前隻需要供江臨府,現在顯然是要供全國,就靠我一個人管理的新鹽加工廠,肯定頂不住。
那麽,林家那位嶽父,以及大伯,三叔,也可以考慮拉入夥做新鹽生意。
畢竟我名義上還是人家的贅婿,缺人,卻投資商,第一時間得考慮自己人。
當然,單一個林家,也做不了全國的新鹽生意。這就得公開招標,尋找合作商。
等待新鹽在全大夏推廣開開,日後的生意,絕對能做到日進鬥金。
不但如此,過程中,咱還能收一點點小禮物,比如我女兒劉思瑜的“百日宴”禮包,周歲禮包。林詩琪也懷上了,再過幾個月,我未來兒子的滿月禮包…
嘻嘻,隻要拿了以後捐出一部分,養軍隊也好,充入稅銀也好,孝敬六皇子也好。
大家都分到點好處,誰他娘會閑得發慌,舉報我這六皇子跟前的大紅人!
接下“聖旨”後,劉墨便打算起程離開。
安置鹽幫,前往沿海縣圈地,拉林家人入夥生意,一項項工作還在等著他嘞。
找了個時間,分別跟覃光彥,六皇子道別,劉墨便帶著宮曉柔趙大離開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