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發展讓人來不及反應,原來整間店裏最貴重的物品,居然會是林軒身上穿著的破皮毛,上麵還散發著一股酸臭味。
隻不過這些人都是有見識的人,聽到掌櫃說的妖狼皮毛,立刻明白過來。
在無名城最值錢的是什麽,那無疑就是妖獸皮毛了,而且無名城本就是依靠妖獸屍體交易而繁榮起來。
林軒發覺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過來,低頭指著妖狼皮毛,道:“你是說這件破玩意兒嗎?”
破玩意兒,這個詞讓店裏的人頓感無語,要知道妖獸實力強大,極難捕殺,而且十萬大山中潛藏了不少危險,每年為了獵殺妖獸進入十萬大山的人,不知有多少葬身在裏麵,屍骨無存。
掌櫃卻不敢取笑林軒的無知,反而討好的說道:“沒錯,剛才的交易,公子同意嗎?”
他一邊說,一邊摩擦著雙手,模樣甚是諂媚,內心十分緊張,生怕林軒不同意。
林軒對身上的妖狼皮沒有多上心,要說這玩意兒,一路上不知有多少,當然沒有出現像妖狼那種難應付的妖獸,用這個能換來金絲袍,並且還有二十金幣,何樂而不為。
正在林軒準備是開口答應的時候,一直在吳燕身邊的矮男胖子卻是搶先喊道:“別啊,公子!賣給我吧,我付五十金幣。”
矮胖男子也是做妖獸生意的人,剛才沒有留意到林軒身上的妖狼皮毛,此刻經麗衣軒掌櫃的提醒,再仔細打量,林軒身上的是極為含有的風火狼的皮毛,並且還十分完整!
風火狼並不是多麽高階的妖獸,可是皮毛光澤靚麗、柔順,製成衣裳,深受貴婦喜愛,價格也是極高,隻不過速度極快,很少會被獵殺。
如此上乘的皮毛少之又少,矮胖男子又怎會放過。
“公子,賣給我吧,我出五十五枚金幣。”
“我出五十六枚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