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後。
張靈兒去錄歌去了。
森林樂隊正如火如荼地練習著《知足》和《傷心的人別聽慢歌》。
而楊過,西裝筆挺,頭發也特意請造型師抓過了,正在照鏡子。
“嗯!不錯,這形象很好......”
洛小可哭笑不得地說道:“老板,你當初麵對華夏詩詞協會可不是這樣的,你當著那麽多人的麵拒絕了呢。”
楊過撇嘴道:“那不一樣,今天是去頒獎,又不是進華夏作家協會,帥一點兒沒關係。”
不一會兒,楊過和洛小可就出來了。
“噗——”
李夢然傻眼道:“小可,你真要跟老板去啊?”
洛小可也打扮得既正式又漂亮,一聽到李夢然的話就懟道:“反正靈兒那邊也沒事,我就跟老板去京城大會堂怎麽了?別嫉妒我,你們都還沒去過呢。”
馬飛飛嘀咕道:“我才懶得去。那種正式的場合,想說句話都得壓低了聲音......”
是的,今天是華夏文學峰會頒獎的日子。因為楊過是網絡文學的三大代表之一,所以所有人都讓他格外慎重。
就在楊過和洛小可還沒走出門的時候,韓曉曉慌慌張張地跑進來道:“老板,大活兒......”
“啊?什麽大活啊?”
韓曉曉小喘著道:“是安德球鞋的品牌代言,不知道怎的,就聯係上咱們工作室了......”
洛小可詫異地叫道:“安德運動鞋?請老板代言?”
韓曉曉點頭道:“嗯嗯......是的呢,那邊已經表達了初步的意向。”
洛小可追問道:“多少錢一年?”
韓曉曉道:“那邊表露出來的初步數字雖然沒說的清楚,但是我估計會有三百萬。”
洛小可眼睛一亮,三百萬啊!這一筆代言費到手,意味著工作室一年的房租就到手了啊!
然而楊過聽到這個報價後,頓時興趣缺缺,他蔫著腦袋道:“回頭再談,這事兒不急......你老板我要去參加文學峰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