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點,夏季末的黑夜,早已降臨。
漫無邊際的寬闊田園中,秦立拿著樹枝從火堆中掏出一個表麵烤焦的紅薯,褪去表殼,露出淡黃色的果肉。
咬一口,甜糯舒適。
而在距離火堆兩公裏外的道路旁,一輛五菱貨車飛速駛過。幾分鍾後,一夥蒙著臉的人弓著身,從不遠處跑到勞斯萊幻影的車尾。
一個人趴在車窗前,仔細的查看車內情況,同時兩個人打碎周邊路燈,讓方圓百米,陷入一片黑暗。
“大哥,車裏沒人。”趴在車窗前的人,回頭衝躲在車位的三個人低聲喊道。
三人中間的壯碩男子點了點頭,直起了身。
目光在四周觀望許久,確定沒有人影後,罵罵咧咧的一腳踢在車上,“他奶奶的,二百萬就這麽飛了。”
這人就是三彪,受了李德財的指令,砸車,殺人。
“大哥,啥二百萬?”一個小弟好奇的問道。
三彪僅剩的那隻眼睛瞪了小弟一眼,罵道:“關你娘的屁事?抄家夥,把這車給我砸了!都給我聽著,下手有點準頭,發動機配件什麽的,都卸下來,等會兒拉走賣了。”
“大哥,這車直接砸了,是不是有點可惜?”說話的小弟顛了顛手裏的鐵棍,又摸了摸勞斯萊斯光滑的車身,不舍的說道:“兩千多萬的車呢,當水車賣了,也能賣個七八百萬,夠咱花一輩子了。”
這話一出,頓時引起一片附和。
他們這種上船出海的小船員,雖然做著點昧良心的事兒,也能賺到不少的錢。但那點錢和眼前這輛豪車比,算個屁啊?
海上殺一個船長看不慣的人,也就拿個萬八千塊錢的封口費。
這車呢?
兩千多萬!
哪怕車賣了,自己拿不到大頭,但能分一杯羹,那也是一筆暴富的錢不是?
“大哥,要不咱直接把這車賣了?”又一人出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