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就快暗了下來,林超來到一家當鋪;生意十分冷清,掌櫃的正在睡覺。
“咳咳。”
一聲咳嗽聲驚醒了他。
模模糊糊睜開眼睛,“喲,客人,你是要買還是當?”
當鋪幹的都是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的事情,通常沒什麽人會過來買東西。
林超說道,“我來典當一些東西的,你看這個玉器怎麽樣?”
把最好的玉器拿了出來,自己也不怕他認出這是範家的東西;當鋪對這種黑吃黑的事情,再熟悉不過了。
“客人,你這玉器不怎麽好,而且來路不正阿!”
“正不正不用你管,你開個價就是。”
“二十個金幣。”
“見鬼去吧你,低於一百金幣,我就去換別家當鋪。”
掌櫃的也是爽快,直接就同意了這個價格;林超暗歎自己太年輕了,但是說過的話不能收回,這是當鋪的規矩,也是交易的規矩。
林超說道,“我這裏還有一些零散的東西,你一起開個價吧!”
把被布巾包裹的金銀珠寶通通拿了出來,掌櫃的一一查點,最後的出的結論是一百金幣。
當鋪這東西,需要你去喊價,不喊價隻能自己白白吃虧。
林超說道,“兩百金幣。”
“不行,太多了,我隻能給一百五十。”
“一百八,少於這個數我就換別家;包括那塊玉器。”
“好,就按你說的數;小夥子機靈的阿,以前沒少幹過這事吧!”
掌櫃的意思是,以前也做過偷盜銷贓的事情吧;還真是讓他說中了,穿越之前,林超確實有偷盜過,不過也隻是小偷小摸。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事後兩人相欠,更不認識;林超揣著兩張一百金額的銀票,還有八十個金幣離開了。
出了當鋪,自己還真不知道該去哪裏了?客棧是暫時不能去了,就算是別的客棧也一定會被搜查的,至於貧民區,自己可不想呆在那種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