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現階段分為兩步走,一步是我們科室初期的檢驗分析工作,另一步是刑警隊暗自摸排嫌疑人的殺人現場。由於嫌疑人裝屍睡袋防水性極佳,所以在整個拋屍的過程中幾乎沒有任何血的滴落,尋找殺人現場的任務也並不是聽起來那麽簡單。
會議室內煙霧繚繞,目前的情況,四缺一。
嘀嘀嘀!
“賢哥的電子門鈴聲!”我第一個反應過來。
“有情況了?”明哥快速把剛點燃的一支煙卷使勁地戳在煙灰缸裏。
“有了,死者以前被處理過,目前核實了他的身份。”老賢把一張打印有信息的A4紙放在了我們的麵前。
“胡保利,男,32歲,綽號狐狸,曾因組織他人販賣人體器官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賣的什麽器官?”
“腎髒!”
“行,大家都坐下吧。”明哥翻開了筆記本。
“小龍、焦磊,你們兩個有沒有什麽要說的?”
“暫時沒有!”我們兩個一起表態。
“葉茜呢?”
“刑警隊那邊還沒有給我反饋任何信息!”
“國賢?”
“我隻有一點,黑狗肚子中的人體組織為死者所有,別的暫時還沒有什麽發現。”
“好,你們都說完了,那我來說說:死者的身份咱們現在已經查清楚了,我來介紹一下屍體解剖的情況。死者的胃內容物充盈,再結合屍斑分析,他確切的死亡時間應該是昨天晚上八點鍾左右。”
“嫌疑人先是用銳器刺穿其心髒,接著再用刀將死者的兩個腎髒取出。從黑狗的胃中取出的組織重量為315克,約為成年人兩個腎髒的重量,也就是說,嫌疑人在殺完人後故意把死者的兩個腎挖出喂了狗!這是明顯的泄憤行為,從這一點我們不難看出嫌疑人和死者之間的矛盾點。所以我猜測,嫌疑人和死者之間可能有過買賣關係,而兩人因此產生仇恨,這個仇恨變成嫌疑人的泄憤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