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平康又下了一場雪。
大雪中,江陽帶著兩位檢察院的同事和朱偉來到了平康看守所。
因為就在昨天,江陽得到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線索。
有一個名叫何偉的人,綽號大頭,是當地有名的混混,初中綴學後就糾集社會無業人員組成號稱“十三太保”的流氓團夥,早年曾因故意傷害罪入獄六年,出獄後不久就再次因鬥毆把人捅死,事後調查發現,他不但犯有故意殺人罪,身上還背了至少兩宗故意傷害罪。公安第二天去抓人時發現他已潛逃,隨後發布了網上通緝令。上個月他偷偷回家過年被群眾舉報,隨即在潛逃三年後被公安抓獲。
經過初步審理確認身份後,目前他被關押在平康看守所。
昨天檢察院的兩位檢察官按程序去看守所提審核實案情,何偉知道這次入獄很可能會判死刑,他為了活命,向檢方提出,他願意供出一件公安尚未查獲的命案,即“十三太保”的一個成員在2004年殺害了一位妙高鄉婦女的事,來換取減刑。
得到重大另案信息後,檢察院同事馬上回到單位向領導匯報,江陽得知消息,瞬間聯想到了丁春妹,他在取得領導同意後,親自過去打算審問清楚。
到看守所後,他們立刻提審了何偉。在按慣例核實身份後,江陽向他表明政策:“你昨天交代的案子如果被查屬實,我代表檢察院向你保證,一定會在庭審時向法院出示你的立功材料,為你爭取最大程度的減刑。”
“能保證不判死刑嗎?”何偉目光凝重,他知道重刑逃不了,現在唯求一線生機。
“我無法保證,但我承諾會盡全力,隻要你的供述對未查明案件有重大貢獻,我們檢方有很大把握能保你不被判死刑!”江陽誠懇地看著他。
他深吸一口氣,點點頭:“我願意把我知道的都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