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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晶晶出事後第二天,依舊下雨,三個孩子留在家裏,丁浩徹底迷上了遊戲,朱朝陽和普普分別看著書。
經過一夜冷卻後,恐懼漸漸淡化,三人都沒再提及昨天的事。晚飯依舊是最簡單的麵條,吃完,丁浩又想回電腦前打遊戲,這一回,普普阻止了他,認真地說:“耗子,過幾天朝陽媽媽回來後,我們就要走了,我們應該討論一下下一步去哪了。”
丁浩皺著眉,往沙發上一躺,歎口氣:“走一步看一步吧,你放心,我一定會找到工作的,到時再想辦法讓你去讀書。”
“找工作不是靠嘴說的。”
“那要怎麽樣?”丁浩不滿地瞪著眼。
“如果找不到呢?”普普問得很直接。
“找不到?”丁浩尷尬地笑笑,“怎麽會找不到呢?打工還是很容易的,對吧,朝陽。”
朱朝陽搖搖頭:“我沒打過工,我不知道。”
普普道:“我下午看到課本上寫著,使用未滿十六周歲的童工,是要判刑的。你還要過兩年多才滿十六周歲,現在沒人敢要你。”
“那我……別人也看不出我不到十六周歲啊,我個子還是挺高的,對吧?”
“你什麽證件都沒有,誰敢用一個來曆不明的人?”
丁浩惱怒地抬頭看著天花板,煩躁地說道:“那你說我們怎麽辦?總不能一直住朝陽家,等到我年滿十六周歲吧?”
朱朝陽嚇了一跳,他其實很希望他們趕緊走,怎麽可能一直住他家?同時,他也希望他們能有個安穩的去處,至少——無論如何都不能回孤兒院,萬一將來某天他們回孤兒院交代出他殺了朱晶晶呢?
最好的情況是,普普和耗子都有個平穩的生活環境,離他也不遠,這樣以後經常會在一起玩,他們肯定不會出賣他了。
普普抿著嘴猶豫了片刻,目光投向了朱朝陽:“朝陽哥哥,我想把相機賣給那個男人,換一筆錢,你看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