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在那位聯邦官員剛走不久,波士頓的警局就派人來拜訪了我。另外,當地的郵局也沒有閑著,我也接受了它們的拜訪。在與這些人親密接觸後,我交到了不少朋友。當然,我與他們隻是泛泛之交,如果不是我所從事的事業太過敏感,我想我這一輩子也不想與他們有所交集。我太需要他們做“擋箭牌”了。
在那段日子裏,我的事業似乎達到了巔峰,不僅有許多銷售員在為我工作,就連警察和郵務督察也在為我工作。那些帶著徽章的人本該一心一意地為這座城市而工作,但現在他們皆成了我的“員工”。他們整天圍著我轉,把我的辦公室“變成了”警局。隻要我願意,我完全可以像警局點名那樣每天統一點出他們的名字。
警局總部位於彭伯頓廣場,本來有遷址的打算,但由於我的存在,這一計劃被推遲了,當然,這隻是我本人的見解。如果警局總部遷到伯克利大街,那離學院街就太遠了。事實上,警局裏隻有兩個人知道這樣做的後果,一個是警監柯蒂斯,另一個是警司克羅利。若警局總部真的遷到了新址,那麽警員的人數將永遠也別想達到法定標準了。或許,對於這些警官來說,最省錢省力的做法就是把警局總部的招牌掛在我的辦公室,然後與彭伯頓的舊時光告別,迎接學院街的新時光。
即使他們真的這樣做了,也絕對不是我的意思,因為我絕不是喜歡邀請警察進辦公室的那種人。我與他們,從來都是他們主動與我接觸,我絕不會主動去找他們。而當他們來找我,我又怎麽好意思去拒絕呢?至少在我的認知裏,還沒有人能拒絕警察的拜訪。我既不會拒絕他們的拜訪,也不會對他們表現出絲毫的厭煩情緒。我唯一能做的是與他們開一些無傷大雅的玩笑,這是我化解尷尬的秘訣。但是,與他們開玩笑和與死人開玩笑沒有多少區別,而這又是我避免不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