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擠兌”風波過去後,我發現這件事情並沒有給我造成多大的損失,相反,我還從中獲得了不少好處,讓我和我的公司名聲大噪,很多人慕名而來,要向我投資。我竟因此省了一筆不小的宣傳費,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向投資者退還了100多萬美元的資金,使他們恢複了對我的信心。
這場風波沒有給我帶來任何負麵影響,反而給我帶來了許多積極影響,比如我的存款變得一天比一天多。
眾所周知,金融企業如果進行過多的宣傳,難免不被同行妒忌。銀行企業家通常都會盡量在金融界內避免競爭,因為他們不僅討厭競爭,也懼怕競爭。競爭往往會使他們遭受巨大的損失,這是他們不想看到的。然而,我卻在金融界內掀起了一場史無前例的競爭狂潮,所以銀行家們既討厭我,也懼怕我。
投資者把資金存入銀行,銀行家們隻能承諾每年至多給他們提供4%的利息;而如果他們將錢投給我,我會承諾在45天內給他們50%的利息。有時,我還會保證一年給他們400%的利息。我的保證不是噱頭,因為很多投資者都已經在我這裏受益,而我也按時支付給了他們利息。
我的這種做法其實是在與銀行搶生意。投資者向我投資,就意味著在銀行的存款會減少。那些相對保守的儲戶會固定在銀行投資,因為銀行的利率雖低,但資金風險也很低,所以他們寧願少賺點錢,也不希望進行高風險投資,最後讓自己的錢打了“水漂”。當然,由於我的存在,向銀行存款的人變得越來越少,即使那些相對保守的人也經不住高利潤的**。很多人都改變了初心,他們甘願去冒風險。
向我投資的人越來越多,向銀行存款的人自然越來越少,或者說從銀行取走的資金會越來越多。我從投資者那裏獲得了許多資金,這些都是寄托了他們希望的錢,但是在我眼裏,這些錢都是我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