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博弈論

你的“策略”決定了“對戰”結果

我們已經講過零和二人博弈的內容,也清楚了所講述的博弈具有的特征問題。像零和一人博弈中,會出現一個最大值的問題,而零和二人博弈中,則是十分鮮明的最終受益的對立問題,而且這裏並不能再用最大值的問題進行解決。簡單說,零和一人博弈到零和二人博弈已經無法用最大值進行表示,那麽零和二人博弈到零和三人博弈也令收益的對立性退出了解決問題的關鍵。

顯而易見,在一個簡單的零和三人博弈的賽局中,對於兩個局中人之間的關係需要考慮多個方麵。但是在零和二人博弈的過程中,其中的一個局中人獲勝,那便意味著另一個局中人失敗,反之亦然。所以,在零和二人博弈中,一直存在著利害關係。

但是,在零和三人博弈中,我們假設其中一個局中人的某項特殊行為是對他自身有益的,那就意味著還有兩種情況,即對剩下的兩個局中人都是不利的,或者對剩下的兩個局中人中的一個有利,但是對另外一個局中人不利。那麽,在這種情況下,有時便會出現其中的兩個局中人的利害關係是一樣的,試著想象一下,若想了解其中的利害關係,便需要一個更加精準的理論,來確定其中的利害關係的全部相同或者部分相同的具體情況。在這種博弈(它屬於零和博弈)中,參與者利害的對立性是必然存在的,因此,必須用精確的理論來確定其中的種種利害情況。

尤其是那些最可能出現的情況:簡單來說,不論處在何種情況下,一個局中人,在零和三人博弈中都應該具有選擇策略的機會,而且他能夠根據情況調整自己的選擇,進而幫助他與其他的兩個局中人建立相同或者相反的利害關係。或者說,他有足夠的餘地選擇與另外兩個人中的任何一個人,建立某種利害關係,包括將這種關係建立到怎樣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