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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謀殺案(16)

舒暢說:“隻要你的指紋與留在被害人身上的指紋相同,就說明你是凶手,到時候不管你怎麽否認也沒有用。”

柳馮亁想了想說:“雷小軍身上肯定會有我的指紋,因為喝酒的時候我摸過他的臉,扯過他的衣服。”

舒暢冷笑道:“你真聰明!不過,告訴你,我們所取的指紋是在被害人頸部刀口上取的樣本,是凶手行凶時留下的。”

柳馮亁突然不吭聲了,眼光移向那扇玻璃門。

舒暢盯著柳馮亁:“如果你現在坦白交待,我們仍然認為你態度好,庭審時我們會向法官反應你的情況,為你爭取從輕處理的機會。”

柳馮亁嗤之以鼻:“別給我下套了,我不是傻子。”

舒暢嚴厲地警告道:“柳馮亁,你拒不承認,到時必罪加一等。”

柳馮亁擺出副無所謂的樣子說:“別嚇唬我,我才不怕呢。我又沒殺人,有什麽好怕的。倒是你們,當心我告你們個非法拘禁。”

舒暢問道:“柳馮亁,我再給你一個機會,你認不認罪?”

柳馮亁堅持道:“不認罪,我不認罪,因為我沒有殺人。”

舒暢說:“好,到現在你失去了爭取輕判的機會。”

柳馮亁生硬地說:“我不需要這種機會,因為我並沒有殺人。”

舒暢盯著柳馮亁看了好半天才說:“請你這張膠帶紙上按手印。”

柳馮亁瞪大眼睛問:“憑什麽讓我這麽做?”

舒暢平靜地說:“提醒你一句,柳馮亁,你現在是犯罪嫌疑人,必須按我們警方說的辦。這就是理由,快照我剛才說的做。”

柳馮亁揚起臉,不屑地說:“我就不按手印,你能把我怎麽樣?”

舒暢說:“你要真這樣,那我們警方就隻能強製執行了。”

柳馮亁目露凶光地說:“你敢!”

“沒什麽不敢!”舒暢說完就一把抓住柳馮亁的手往膠帶紙上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