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得李二麻同意後,我心中鬆了口氣,我知道他肯定會同意的,畢竟他也算是同行,一聽就能知道其中的厲害關係。
有這手藝傍身,還真不怕餓死。
之後,李二麻帶我逛了幾家商場,硬是給我從頭到腳換了一身新。
本來我以前跟著北風夏天穿麻布長衫,冬天穿貂皮大襖,但現在我把這身破舊的麻布長衫拿出去一把火燒了。
以前的一切,就讓他逝去,隨著風飄向雲端,飄向星空,飄向——那永遠沒有念想的地方。
穿著運動服和李二麻吃了最後一頓飯,還是羊肉泡饃,我便朝著南方而去。
身上的背簍我沒有丟棄,刀具也沒有丟棄,北風的背簍我放在了陳家溝,他的刀具裝進了我的背簍。
其實我想將關於他的所有東西全都拋棄,甚至連記憶都想永遠塵封,但事情畢竟已經發生,這六年,畢竟是他帶著我一步步從天南到地北,這麽走了過來。
而且我還從他身上學到了很多很多,學的本事不提,甚至就連性格都受到了他的影響。
孤傲,冷淡,不言。
現在我想得到的不多,等到有一天,我找到了他,我隻想問問他為什麽要這麽做?
然後為我的家人,和陳家溝的村民報仇,再然後,我會把從他身上得來的東西,重新歸還於他,以報這六年來的養育之恩……
一路南下,我的背簍更大了一些,因為還有北風的刀具。
分別時,李二麻給了我三百塊錢,所以這一路來的吃喝倒不算問題,隻不過我沒有住賓館旅館的習慣,依舊還是睡墳地,睡破廟。
十多天後,我到了一個叫趙家山的村子,村子不大,依山而建,村口有條清澈小河。
我本來沒想進這家村子換刀,但一看村子裏死氣沉沉,便踏上小橋,朝村裏走了進去。
以前的時候,我不知道北風換刀的目的是什麽,還是前兩年的時候,他才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