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夏刑案官

第173章:物證、無辜

“啪、啪”

黃榮桂用力敲兩下驚堂木,喝道:“肅靜!”

待安靜下來後,再道:“允你們堂外聽審,是為了讓你們見證官府的公正、公道,不是為了讓你們來瞎議官府、胡論朝官的。

倘若再有人敢亂說誹謗、本官必與爾等不休、治你個亂棍掌嘴、十年苦役之刑!”

百姓們齊齊噤聲、腳下微退。

黃榮桂見狀,這才滿意地抖了抖頦下短須,再問向孫一兵道:“你說你無辜,可有證明?”

孫一兵就回答:“小生與一好友、高景州,在花樓吃酒至深夜,離開花樓時,也是前後腳。高景州、可為小生作證。”

黃榮桂點頭,抬手示意衙差們從堂門右側、專為暫停人證的廂房中,帶出了高景州。

高景州也是一身長衫,白淨斯文。

“小生高景州,與孫一兵為同年秀才,故而平日裏十分交好。”

高景州站定、行過禮後,便侃侃而言。

“回稟刺史大人。一月十八日,因小生偶得一佳作,便興致大起,拉了孫一兵,一同去了花樓賞鑒。至深夜方出。

小生與孫一兵二人、已是醉意醺醺。

隻是當時是興之所致,故我二人身邊並未帶有仆從之流。

無奈,我二人便互相攙扶著、準備離開。

不料,一小女子、腳步急匆匆而來,似乎視野不清、以致蒙頭就撞到了孫一兵身上。

小女子自己先站立不穩,跌坐在地。

孫一兵被撞疼痛,有些怒氣,便斥責其莽撞無禮。

小女子羞愧,捂臉後,朝著長青側巷跑去。

我二人便也不在意,自行離開。

幾日前,小生才聽聞孫一兵突然被抓、言其殺害那小女子之事。

刺史大人,想我二人當時醺醉、腿軟,又哪裏能追得上人?行得了凶?

縱是我二人平時因年輕放縱、偶有惡名傳出,但殺人之事、實不敢領啊,請大人明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