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肅靜後。
狄映醇厚而又威嚴的聲音、響徹在了公堂內外。
“大夏曆十二年一月十八日晚,亥時末(23:00),十一歲的章芝芝小姑娘,在歙州州城、長青巷的側巷內、被刺身亡。
身中十三刀、幾乎刀刀刺中要害。
本官尋到兩名該案的人證:繆鬆、錦桑。
帶人證!”
話音落,公堂左側廂房內,趙三和許四,陪著兩名人證走了出來。
黃榮桂一聽是這個案子,心裏卻突然不慌了。
原本他以為狄大人是來清查自己的,結果審的是別人、還是這樁案子。
他就神態閑適了起來。
這案子,他可是穩穩的。
即使看到有兩名人證,黃榮桂也半點兒不慌。
而在聽完兩名人證的證詞陳述後,黃榮桂就更不慌了。
他眼神瞟了瞟長史袁禮文。
袁禮文“咳、咳”兩聲,側步行出,施禮後問道:“狄大人,此案頗為繁複,請問狄大人,是否能允許下官、歙州府長史袁禮文、為被告孫一兵、辯駁幾句?”
狄映看著他,輕輕頷首,道:“想不到被告還有主動為其辯訴的‘狀師’、存在在府衙,可,本官準了。”
“狀師”,在當朝是個很諷刺的身份存在。他們以辯才出名、意在為原告或者被告當堂辯訴。
本來是件好事情。
不過剛剛興起才一年,他們就因各種原因……
主要是從中謀利,而被官員們統統排斥、消彌於了無形。
誰審案子都不想多生枝節,而那些“狀師”,詭辯之力相當強悍。背後卻幾乎沒有一個是幹淨的。
自然就不招人待見。
狄映無所謂。
或者說:他就是在等著這樣的人出現。
隻是稍稍有點兒意外:跳出來的“狀師”、居然會是府衙長史。
不過這樣也好,一網撒下去、能多撈些魚兒總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