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役們一聽,有的就立刻行動了起來。
沒動的、是因為他們不能全部都離開,還得阻擋圍觀百姓們呢。
阮俊看著有幾個衙役跑得飛快的背影,這時又出聲了。
他帶著點兒不屑的口吻道:“嘁,盡整那些沒用的。知道是雞血不就行了?還非得問出是誰家的雞?還得找回來?死雞有啥可看的?這都多少個時辰過去了、還能找得到嗎?”
阮俊問完,本以為又沒人搭理自己,他還想著再問問:若是雞已被下鍋、需不需要把雞毛拿回來之類的,好嘲諷一下狄映。
誰知,這次狄映搭理了他。
狄映一邊給死者刮發、一邊回答了他。
“通過查訪,要明確幾個問題。一、雞是凶手提前準備的、還是臨時起意的?
二、若是提前準備的,以三隻雞的量、大概率是從市場上采買的。就可以通過查訪活禽市場、有機率得到凶手的線索;
再有:假如你是凶手,你要去買三隻活雞,肯定是買齊了一並帶回住處的。這一路上,就極有可能會被人給看見。這也有利於查到凶手的有關線索。
三、如果活雞不是凶手提前準備的、而是凶手臨時起意,那麽,養雞的人家就一定在附近。
道理不用我說了吧?大半夜的不去附近偷雞、又要去哪裏偷?
因為是臨時起意,就會順手從附近偷。總不能是從附近買別人家的雞,凶手沒那麽蠢,更沒那麽善良。
淋一個被自己殺死的人渾身雞血,這多少都帶著點兒惡趣味兒。這樣的人、沒那麽守規矩。
再有,凶手淋血的目的:恐怕更多的是為了、加快死者被人發現的速度。
可能你們又會問:那不是多此一舉?為什麽不直接用利刃將對方殺死?讓對方自己出血?
這個就得等我剖驗完才能回答了。
四、如果凶手是臨時起意,那麽,通過查問丟雞的人家、是一家還是幾家,就能基本推測出:凶手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