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嚇得直接跪倒在地,張了張嘴,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而拿著契約和銀票的人也被李建成的人給控製住了。
經過和女子交談,李建成也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在半個月前,女子和父親從村裏進城販賣一些采到的草藥,結果被本地一個張姓的富家公子給看上了。
之後,就派人挑事,不但把父女倆辛苦采到的藥給毀壞,更是在衝突中,把女子的父親給打成了重傷。
為了給父親看病,女子花光了家裏的錢,但是根本就不夠,於是有人給出主意,可以賣掉家裏的房子。
女子沒辦法,隻能變賣房產,結果,房產的交易契約被人動了手腳,房子沒了,不但沒有收到錢,甚至還倒欠了別人一筆。
而之前李建成見到的搶人的那些,就是來要債的。
而縣衙則是和本地的勾欄有交往,對於這種急需用錢的,就會以很少的價錢逼迫她們賣身還債。
通常就是有人報官,然後縣衙拿著女子們的欠款契約抓人,判她們即刻歸還,否則就打入大牢。
而她們早已被騙得傾家**產了,早有準備的勾欄的人就會出麵,讓她們簽下賣身契,給一些微薄的錢財。
但是這點錢當然是不夠還債了。
隻能夠每日拚命地接客來還債。如果不是李建成剛巧碰上了,那麽以後就算有其他人想要來查,也根本沒有辦法把這些人給定罪,這也就是為什麽他們不直接在街上強行抓人到勾欄的原因。
至於事件起因的那個張姓公子,等到女子被賣進了勾欄,他就會第一個前去,不但可以從身體上侮辱女子,更是可以從精神上進行侮辱。
而如果有上官來查,他也隻是會因為打人,最多賠一點錢了事,這和強搶民女的罪名,可差得多了。
他們都是一夥的,這樣的操作已經進行了不知道多少次了。按照現有的刑罰來看,張姓公子也隻有打人一個罪名,勾欄的操作,也隻能從道德的層麵來譴責,畢竟他們根本就沒有逼著這些女人來簽賣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