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兩方人馬衝突之前
大唐律法規定。
每個衙門的角落。都要放上一張可以鳴冤的鼓。
隻不過如果那些人真的在那張鼓上申冤的話,之後就要被當場處於死刑。
而且擊鼓的方式也並不是傳統的一手拿鼓槌擊鼓。
而是要用頭擊鼓。
這些話這女人是從其中一個守衛那裏聽來的。
她之前就一直很猶豫,到底要不要報官,於是一直在這衙門觀察了許久。
她不知道是不是有個人能夠給自己一個公道,現在看來是沒有人能夠給自己一個公道了。
那女人眼神中透露著堅定的光芒,死死的盯住那一麵鼓。
然後便一頭撞了上去。
瞬間就是無數的鮮血從他的頭頂中噴湧出來,沒多一會兒,這衙門之上便有一堆血液匯集起來。
形成了一灘小小的血液池塘。
眾人見到都是非常吃驚。
從來沒有人能在這個地方做到這種程度,尤其是他們縣裏麵。
那大人旁邊的守衛不由得開口問道。
“大人那女人選擇了擊鼓鳴冤。”
被稱作大人的人不由得皺了皺眉頭,想了想之後,如果幫助了朱府之後的豐厚待遇。
然後說的。
“鳴冤???什麽鳴冤。我怎麽沒有聽到???”
在場的人都知道這大人說的是假話,因為那女人幾乎是拚盡自己全身的力氣,撞到了那鼓上。
甚至連門外掃地的老翁都聽到了這個聲音,時不時的探頭往裏麵看看。
但是自家大人既然說這樣,那便隻能是這樣。
周圍的守衛於是紛紛都跟著附和道。
“大人您說的對,我剛剛一時間走神了,也是什麽都沒有聽到。”
“你還走神呢,我在這裏全神貫注也沒有聽到什麽,更沒有看到什麽。”
……
聽到這些守衛這樣說話,那大人不由得滿意的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