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杯的歸屬塵埃落定之後,眾人紛紛散去。
北宮喜在店裏還是一臉喜色,出門上了自己的馬車後,確實肉眼可見的垮了下去。
十萬兩黃金!
這十萬兩黃金做什麽不好!
就買了這麽個杯子!
那玻璃杯,價值再高,也不可能有十萬兩黃金這麽高啊!
再說,如果是他自己主動出十萬兩,也能博得一個慧眼識珠的名聲。
最差,也得是財大氣粗吧?
可是,現在明眼人都知道,這十萬兩就是他被人硬生生抬上去的。
雖然換了鋪子主人的一個人情,可是,這人情能值多少,還是未知數。
若真是三公級別的人情,倒也值了。
算了,不想那麽多了。
……
北宮喜和勞成兩人抬價的時候,秦牧在後麵高興的都快跳起來了。
這玻璃,若是按成本來算,三個大錢撐死了!
按他原來的定價就知道,根本沒想到能賣這麽貴!
畢竟原本這玻璃杯也就準備宰冤大頭,還標價三十兩黃金!
雖然改成拍賣,可秦牧覺得,五千一萬也就頂了天了。
結果就這麽被人一路抬上了十萬兩黃金的價格!
秦牧收了錢,也不介意承一個人情。
勞成雖然是抬價的主力,可秦牧不知為何,對他有些厭煩。
可能是借花獻佛這事做的有些實在不地道。
而北宮喜掏了真金白銀,又是第一個把價格抬到一萬兩的人。
秦牧還是決定把這人情給他。
當然,在場的沒人知道他是誰。
哪怕日後真需要還人情了,你找那鋪子東家去,跟我秦牧有什麽關係?
第一件商品賣出,秦牧沒有食言,果斷地讓砂乙和其季關上鋪子回監園。
隻要維持好這玻璃製品的逼格,以後拍賣至少也能派個五千一萬。
既然能輕輕鬆鬆的掙錢,幹嘛還要每天受著個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