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木笑著說道:“張紅紅,我帶你吃飯去。”
張紅紅說道:“好的,要不還是我請客吧。”
“我帶你吃飯的地方,是不需要花錢的,不需要你請客。”
兩個人收拾一下,就出去了。
到了外麵之後,李木說道:“我們就不開車了,離這裏不遠,我們就走著過去吧。”
“好的,不開車還可以喝酒。”張紅紅說道。
兩個人沒多久就走到了大飯店的門口,這時候,李木遇到了熟人。
這熟人是孫菲菲等同學楊逍秦,孫菲菲同學聚會的時候,這楊逍秦看不起李木,對李木諷刺,後來被李木打臉了,他現在還一直窩著火。
今天楊逍秦也帶著一個女的,這個女的也就是最近認識的,名字叫小花,是他在酒吧認識的。
這小花本來是陪酒的,看到楊逍秦有點錢,於是就和他搞到一起了。
楊逍秦看到了李木,說道:“李木呀,你難道要到這裏吃飯?”
“是啊,難道不可以嗎?”李木笑著問道。
“當然可以的,你如果今天帶著孫菲菲,那肯定可以,人家有錢呀,但是今天孫菲菲不在,我感覺你吃不起這裏的飯。”
“你的意思我吃不起,你是吃得起的,是吧?”
“那是當然,我大小也是個老板,你就是一個小農民,你拿什麽和我比?”楊逍秦說道。
“我和你比啥,你認為你很牛逼,但是在我眼裏,你就是螻蟻。”
“好吧,你說我是螻蟻,我就看你是不是真的到這裏麵吃飯。”
李木懶得理他了,拉著張紅紅說道:“走,我們進去吃飯。”
楊逍秦心裏明白,到這裏吃飯的,最起碼也是銀卡,銀卡最少裏麵也要有幾十萬。
他不相信裏麵能夠進去,所以就跟著看了。
當他看到李木拿著的盡然是金色的卡片時候,他很吃驚,這小子怎麽會有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