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還是不肯吃飯,在那鬧絕食?”
“豈止,還在監獄的牆上寫詩刻字罵咱們呢!”
方武苟長歎一聲,隨即在辦公室裏兜著圈子。
他有些無奈地問警員:“他們放火燒人房子,打傷人,危害治安,我抓他們有錯嗎?嗯?”
警員還不及開口,辦公室內便響起了一個冷淡的女聲:“那自然是錯了,他們的同學被外國人侮辱而不得喊冤,那家報紙還借機捕風捉影,攻擊受害女學生,要說學生是危害治安,那那家報社就是助紂為虐,有辱國格,您說,哪個更重?”
方武苟訕訕地笑了一聲,沒接話。
他們這位白顧問,自打日商船行案子結案之後,就仿佛變了一個人一般。從以前的滿嘴“法律至上”到現在時不時就會爆出這種她從前絕不可能說出來的話。
而且除此之外,她的話變得越來越少,每日隻是翻著些舊的案宗,然後四處走訪。
別的警員不知道,方武苟倒是知道她每日在走訪些什麽。
正當白陳君和尚卷宗又打算出門時,方武苟躊躇著,攔下了她。
“方隊長?”
方武苟招手讓她來沒人的茶水間:“又去查……那個?”
白陳君的表情看上去頗為無奈:“畢竟,方隊長也不願意把你知道的透露給我。”
聽到她這麽說,方武苟歎氣:“其實你沒必要把那個林老板的話放在心上,反正她人已經在牢裏呆著了,要不是臨時出了這樁女學生的事,估計宣判都下來了……”
“所以我才要趕在她被宣判之前查出來,如果宣判的結果是死刑的話,那我至少也該知道她是為了什麽落到死刑的地步,如果單隻是因為放火殺了幾個日本人,就要判處我們的同胞死刑的話,我不能接受。”
說起來,也是挺可笑。林老板之前唆使犯案那多次都無事發生,唯獨這次動了日本人,卻反而要受到最嚴酷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