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求救人電話裏麵明確表示傷員隻有兩名,醫院在救護車的調動方麵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也就是說院方出一輛車是不存在程序性的錯誤的。
其次,關於救護車的問題,因為車內空間和所配備的急救資源有限,我們的急救車最大限度隻能容納兩個人,這是客觀因素製約的。就這件事情上,我們醫生主觀上是沒有辦法裝載三名病人的。
最後,病人家屬一而再再而三地阻撓救護是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我們甚至對病人家屬強行拉開過,但是病人家屬拒不配合,從而導致了悲劇的發生。”駱主任一一羅列著自己的依據,回答說。
林老師又問:“駱主任,那按照您的意思,您認為是病人家屬阻礙了傷員的及時救治導致了王強的死亡,是嗎?”
駱主任看了看陳院長,然後回答說:“林法醫,我想你應該也清楚,動脈的破裂大出血是非常危急的。王強橈動脈已經斷裂,而且有嚴重的內出血,搶救是一刻都不能耽誤的。
我們到達現場的時候,王強的出血量超過25%,病人已經休克了。而家屬耽誤了整整十分鍾,這對病人來說,無疑是致命的!所以我有理由認為,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在於病人家屬。”
“那,在這十分鍾裏麵,你們有對病人進行過什麽樣的急救措施嗎?”
“病人動脈破裂大出血已經被我們止住了,但是他的內出血我們在沒有輔助儀器的幫助下,是很難找到出血原因和出血點的。”駱主任扶了扶自己的眼鏡,說,“病人在救護車上兩次突發室顫,雖然說兩次都成功除顫了,但這些對他來說,意義不大,畢竟他的內出血一直沒有止住。”
“除了針對病人治療之外,你們有沒有提出過或試圖實施過盡快送病人回到醫院的方麵措施?”林老師點點頭,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