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黃健賢的動機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用黃健賢來過橋,偽造成他是這幾起連環奸殺案的凶手,以此來幹擾警方視線。還有一種是黃石淼把自己和黃健賢看成了共命運體!”
“共命運體?什麽意思?”李飛下意識地問道。
“其實這也跟他的人格異常有關。”林老師從容地回答說,“在這20年裏,黃石淼有可能已經把黃健賢當成和自己同病相憐的人來看待。我們在分析黃石淼的殺人動機時容易進入一個誤區,他真正的殺人動機是因為他的仇女心理,而非想要單純的報複黃健賢,如果是後者,他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經動手了。”
“黃石淼是因為自認為女人都是靠不住的是最肮髒的物種才殺害黃健賢妻子的,或許一開始黃石淼的確是非常恨黃健賢,但是自從殺了他妻子後,黃石淼便找到了一種平衡感。在心理學上這叫平衡犯罪心理,犯罪嫌疑人往往會在犯罪後找到一種心理安慰,以此來自我平衡犯罪前的心理缺失,而這種平衡感大多數來源於對目標人生理上的報複或者心理上的摧殘。”
“黃健賢在妻子離奇死亡後,變得和黃石淼一樣,都是單身寡人,可以說是同一種命運的人。後來他們同時南下廣東並且住在一起也就證實了黃石淼心底裏並不排擠黃健賢,反倒是黃健賢一直防著黃石淼。按照第二種殺害黃健賢的動機來看,他應該是料想到殺了三個人後已經跑不掉了,所以在最後的日子裏殺死了黃健賢,用這樣的方式來結束這個共命運體,這或許也是他為什麽要飲彈自殺的原因之一吧!”
聽完林老師的分析,李飛沒有那種闊然開朗的釋然,反倒覺得哪裏不對勁。
如果說是第一種殺人動力,黃石淼留著黃健賢在二十年後殺不可能是因為他在二十年前就料想到以後要犯罪而且會找黃健賢來當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