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篇是李桂香遇害前第8天的日記:“今天,陰雨天。我的天也塌了。我一直覺得自己是一朵還未綻放的小花。但今天。我枯萎了。
今天我爸又去廢棄的軸承廠打牌。直播間裏的榜一大哥‘哥就是傳說’線下找到我爸,說平時也喜歡玩兩把,就陪他一塊去打牌了。中午說請我和我爸吃飯。飯桌上,我看到我爸的表情很複雜。他讓我敬酒。我喝了一杯就什麽都不記得了。
下午我昏昏沉沉的醒來時。發現自己渾身上下沒有一件衣服,跟‘哥就是傳說’,躺在**。我知道,我已經,被他……我當時就想從酒店的窗戶跳下去。可是‘哥就是傳說’提醒我說,他願意替我保密,隻要我不說出去,沒人知道今天下午發生的事兒。
他說他在采花界很有名,玩過上千女人,沒有女人真在乎這個。大清國早就亡了,像我這個年紀,有過男朋友,不也是跟男人玩過嗎?男朋友還不給錢。家長還不一定認可。
他說我是被我爸輸給他的,跟他發生關係,是幫我爸還債,屬於孝順行為,而且他還給了我一萬塊錢,說不占我便宜,業界女生的第一次都是這個價。他說隻要我想開點兒,沒有人會在乎,以後我結婚,要是男方敢嫌棄我不是第一次,我就直接罵男方直男癌,全世界都會幫我一起譴責男方的。
我知道他在給我灌迷魂湯,但也許我的骨子裏就是一個自私的女孩吧。我最終,拿了錢,接受了現實。”
陳雲飛讀完了這三篇日記,心裏五味雜陳,對這個榜一大哥深惡痛絕。為什麽這個世界上,總有一批小跳梁小醜?覺得自己隻要有幾個臭錢,就可以一邊幹著沒有底線的事情,一邊大言不慚,侃侃而談的說自己做的事情有多麽公平合理。
將一個純真女孩的美好世界摔得粉碎,還沾沾自喜。這種人的內心是多麽扭曲,自卑和醜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