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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危機的前奏

第二十三章危機的前奏

之後的近一個月我過得很緊張,因為在回到上海的第四天,DL的原總裁退了下來,接替者是歆言的弟弟——莫哲。這位花花公子的在上海灘的商業界也頗有“名氣”,因為這位公子哥和當紅的影星的緋聞簡直是多如牛毛,而在商業上的能力尚不足他的姐姐莫歆言的十分之一。

AL的總裁辦公室裏。

“你弟弟接手DL了,董事長的眼神最近是不是出了什麽問題?”我看著財經周刊上穿著DIOR的莫哲,他和歆言比起來完全不像是一對姐弟,歆言的高貴優雅,他一點也沒有,除了臉還不錯,在風度和談吐上,他簡直是一個痞子,他們分明是完全不同的兩個物種。

“不知道。”歆言語氣淡漠,仿佛董事長莫振華,和莫哲隻是陌生人而已。

“對了,我覺得你和莫哲長得一點也不像。”我把自己徹底陷在柔軟的達芬奇沙發裏,自從我被她包養了以後,我進她的辦公室和進家門一樣容易,她絲毫不在意我們的戀情被曝光:“要是曝光了,就出櫃啊。”

看這就是女王的範兒,哪裏像我當初,在美國呆了不到半年,我就“光榮”出櫃了,原因是父親希望我和另一家集團的獨子交往,當時我氣的絲毫不考慮後果,非常坦白的告訴父親:“我是同性戀,我不會和男人結婚,更不會同意家族聯姻!”父親震怒,切斷了我的經濟來源,並告訴我:如果我一意孤行,將徹底失去易氏集團的繼承權。易氏的股權,除了母親留給我的5%,以及之前對我吞並OU作為獎勵,他無償讓渡給我的1%,其餘留他手中的股票,我一股也拿不到。我當時不由得感歎:老爸,雖然你一直和我的外公不合,但是在這方麵,你簡直是外公的翻版。當時,年輕氣盛的我幹脆飛回了美國,而且一年多都沒有再主動聯係他。但是曆年在易氏集團董事會上,我作為易氏第四大股東,明確表示:完全支持董事長(即我的父親易銘)的決定,以確保他擁有易氏最高的股數支持。直到最近,他主動聯係我,希望我回到他身邊。他決口不提我們之間的爭吵,但是他的言辭中是少有的溫和,和他平時的“鐵腕”作風判若兩人。我順從地飛回了上海,但是不願意在易氏效力,於是在父親的一個朋友幫助下進入了DL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