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本來有一場高層會議,研究報社的創收問題。《順寧都市報》在被市領導點名批評之後曾經消停了一陣,但是生存壓力還是存在的,媒體權力也是存在的,於是在規矩了一段時間之後,報社又給記者分派了創收任務,完不成是要扣獎金的,至於怎麽完成,那就不是領導管得了的了。前車之鑒是有用的,不僅可以警戒後來人,也可以教育後來人。就像電視報紙講述罪犯的故事,也許初衷是告訴大家犯罪是不對的,實際效果卻是教會了很多人如何實施犯罪。
現在,報社分派了創收任務,但是並不明言如何創收,就靠記者們自己去領會了。如果將來出事了,那也不是報社的事,而是記者自己不遵守新聞職業道德。再如果這個出事的記者又剛好是臨聘的不是在編的,報社完全可以立即發出聲明:“這是個假記者。”
記者們也學乖了,在這個險惡的環境裏必須學會保護自己。以前是寫好一篇批評報道直接去談價錢,現在是寫好批評報道直接見報,然後通知對方還有連續報道。一般來說,連續報道的威力比單篇報道要強好幾倍,所以對方隻好乖乖就擒。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假如被批評的對象是領導的親戚,一見報或者未見報就已經得到指示了,記者們見好就收,絕不會再捅婁子。
最近《順寧都市報》的創收任務完成得還不錯,社長陳偉決定召集高層開一次會議,總結經驗部署未來,會議計劃在上午10:00開始,大家左等右等,皮華明一直沒來。不等了,先開著吧。過了一會兒,陳偉就接到了皮華明被殺的消息,然後創收會議變成了八卦會議,雖說都是報社高層,但是八卦起來毫不遜色,先是驚訝,再是可惜,然後是疑惑,最後開始猜測,但是猜來猜去也沒個結果,最後竟然有人想到了幾年前鳳凰衛視一高層在深圳被滅門的案子,那起案子很快被查明了,是保姆幹的。而皮華明家裏似乎沒請保姆,而且他不是在家裏遇害的。總之,幾個人想破腦袋也沒想出個所以然來,會也不開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