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浙江溫州。網友“站在牆頭等紅杏”轉貼“搶劫不如去炒股——市公安局宣”的橫幅圖片,被溫州警方治安拘留;2007年7月,山東濟南,23歲的李某某因為在網上跟帖被拘留;2008年5月,四川成都,市民在市區“散布”抵製大型化工項目六天後,辛某被行政拘留10天,罪名是利用互聯網等方式散布謠言、造謠蠱惑、煽動鬧事;郭某、樊某某被治安警告,罪名是在互聯網上傳播有害信息……
地球很危險,發帖也被抓,不如去火星。陳翀去不了火星,隻能扮低調。但是當她翻遍了《網絡通緝令:搜出這個第三者》的跟帖,竟然沒發現一條有價值的信息時就坐不住了,她一眼就看出來那個所謂的“第三者”跟那輛馬自達6有莫大的關係,為什麽大夥都沒看出來呢?一種使命感油然而生,多年來堅持的“隻潛水,不發言”的戒條被拋到了腦後,她覺得如果有了重大發現而不公之於眾,那是一種非常自私的行為,假如牛頓發現了萬有引力而不說,愛因斯坦發現了相對論而沉默,那人類社會還怎麽進步?如果人類社會不進步,去火星就永遠是幻夢。於是,陳翀運指如飛地敲擊著鍵盤,把自己的真知灼見發布到網上,於是《網絡通緝令:搜出這個第三者》有了第1128條跟帖。
其實陳翀在發帖之前比對了幾個因言獲罪的例子,覺得自己的發言很安全,可是她沒想到,在她跟帖7個小時8分鍾之後,警察還是找上了門。當她打開門,看到一男一女兩個警察站在門外的時候,她的心在瞬間提到了嗓子眼,囁嚅著問道:“你們……找哪位?”
蔣子良急吼吼問道:“請問你的網名是不是‘我愛齊達內’?”
一聽到網名,陳翀更恐懼了,本能地說道:“不是。”
“你們家還有誰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