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來短信的朋友兩個月前對我說過的話。我當時回她說,房間裏黑不黑要看照明效果,我屋裏還算亮堂。不過說完之後,我確實發現房間有些昏暗。想不到租住的房子寬敞一點反而有些麻煩,畢竟一個人住用不著把所有燈都打開。去了餐廳,起居室就暗下來了,去了起居室,餐廳就暗下來了。關在臥室裏的時候——其他空間必然都是黑乎乎的。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時裏,我從未在哪一刻產生過孤單的感覺——我不會大言不慚地說這種話。日子有晴有雨,說句沒出息的,我偶爾也會渴望一棵可以依靠的大樹。然而即便如此,我還是覺得,沒必要為了挺過一年當中偶爾幾天的脆弱,就去建立一段穩定的親密關係。最重要的是,我認為那種值得信賴、足以托付一生的人——無論男女——就是找遍全世界也不會出現。
我並不是單身主義者。進入社會後,我曾經交過兩個男朋友。不過那兩段關係與其說是談戀愛,倒不如說是人際來往。找我一起吃飯,我找不到拒絕的理由,心想去就去吧,便跟著一起去了。說不上很喜歡,但也不討厭,那就好吧——但這種被推著發展起來的關係,都以相似到好笑的形式畫上了句號。對方先是說我和他們想象的不一樣,然後說我沒那麽喜歡他們,接著出軌被我發現,最後分手告終。
我不迷戀他們,但是遭遇了背叛,還是會像大多數人一樣受傷。雖然懷疑這或許是自己沒能全心付出得到的報應,卻依然難免責怪對方——既然要背叛,一開始就不要來招惹我。我雖然得到了解脫,但內心的鎧甲卻不夠堅固。就像免費受讓的債權變為不良資產,被迫背上了債務,令我心生厭惡。而我選擇的自衛之道,便是獨自待在昏暗的房間裏,一個人吃從成城石井超市買來的沙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