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鄒陽坐在車裏,翻看著手裏的資料。
陸千雨找到了自己的同學,調出十年前案件相關人員的資料。
鄒陽皺眉,光從資料上看,根本看不出什麽特別的地方,所以他決定,先去找剩下的人中,涉案最深的當事人,楊明偉的老婆也是十年前被害女孩兒的媽媽,劉晴。
鄒陽深呼吸一下,然後發動了車子,要重查十年前的案子,對劉晴來說無疑是要再次揭開傷疤,見到鄒陽後她會有什麽反應,鄒陽大概都能猜的出來。
車子緩緩啟動,不過一會兒便上了高速公路,鄒陽不禁加快了些速度。
三個小時以後,鄒陽將車子停靠在一個偌大的停車場裏,走出停車場,眼前是一家至少能容納下幾千人的民宿度假景區,廣告牌上打著各種團建的娛樂項目。
鄒陽愣了一下,再次拿出資料核對,確實,資料上顯示劉晴就是在這裏工作。
他疑惑的往裏麵走,兩輛大巴從側麵緩緩而來,鄒陽下意識望了一眼,兩輛大巴前後停下,車上下來兩撥不同的人,鄒陽不在意徑直往裏麵的前台走去。
前台是一個長相清純但是看上去年紀不小的女人,鄒陽拿出了解向臣找人給他做的警官證。
“您好,請問劉晴在這裏工作嗎?”
前台抬起頭看到警官證的刹那有些愣住,隨即點了點頭:“是!她是我們老板娘!”
“老板娘?”
鄒陽疑惑的反問了一聲,那人點了點頭。
鄒陽皺起眉,看起來解向臣的猜測也並非完全不可能,看這個度假村的規模,老板娘一年至少也有六七位數的收入吧!
見前台不解的望著他,鄒陽拉回思緒繼續問道:“她人在哪呢,我有事找她了解一下!”
前台點了點頭,趕緊拿起電話,不過幾秒鍾,又掛斷了電話“這位警官,我們老板娘現在正在給馬上要來做團建的公司安排食宿,您稍微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