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警局一下子來了好幾個男人,他們都是買過那同類鞋子的,但有一個哥們看起來很抵觸,非常焦急。
我還以為他怎麽了,來到審訊室的時候就問他:“你給我老實點,你沒事幹嘛焦急成這樣!”
“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要回家處理,我老婆還在等我的!”
“你先告訴我,為什麽要買那雙鞋子吧!”我罵道。
“我就是買了一雙布鞋啊,這有什麽的,我知道你們警察在調查案子,但我老婆有產後抑鬱症,我現在要馬上回去看她,你們就不能開通一下嗎?”對方好緊張,不斷提起他的老婆。
我還以為這家夥是不是故意想扯開話題的,繼續問:“你沒事買這雙鞋子幹嘛,我告訴你,穿這雙鞋子的人可能是個殺人犯!”
“殺人?喂喂!警察同誌我真的沒有啊,好像這樣的鞋子誰都可以買不是嗎?難道就是因為我刷卡買了這樣的鞋你就懷疑我?”在他回答的時候,我發現這個家夥的微表情很不對勁,看起來好像是焦急也是在害怕。
我當時也分不清楚他是真的擔心家裏的老婆還是做錯了什麽事情,可我更加沒有想到的是,因為這次我的判斷失誤,導致他之後遇到的事情非常嚴重。
我離開審訊室,因為他的反應我們現在把他列為重點犯罪嫌疑人。
這樣的人我們不能讓他離開,我們必須要找證據,除非他的嫌疑排除了,不然就一直不能走,我讓人趕快去找證據,並且提取了他的DNA,這個人的身份證給我們搜出來了,名字是廣康泰,我們在數據庫一搜索,竟然發現有記錄,這個人有前科,曾經因為搶劫案坐過了十年的牢。
一知道他這點,我更加懷疑這個人有問題了,劉雨寧也是這麽認為的,但其實我看他的反應,隻是感覺他心裏有別的事情,但哪怕隻是懷疑也不能這麽就把這個人給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