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們離開了會議室,很快就到達審訊室麵對眼前的習以萍,我就直接問她:“你為什麽買這樣鞋?”
“我喜歡男裝啊,有人說我穿的男裝挺不錯的,不僅僅是鞋子,你看看這牛仔褲和衣服!”
習以萍很得意地展現給我們看,一點也沒有慌張和害怕,看起來她不是亂說的。
我看她一身男裝,但還挺性感的,就道:“這是你的穿衣風格嗎?”
“對啊,警察同誌你們這是怎麽了,為什麽抓我回來?我好像沒有犯事吧?你們這樣做不對啊!”
我知道沒有逮捕令就這樣抓她回來不行,但現在都抓回來了,我們隻好繼續問了。
此刻劉雨寧卻開門見山道:“可是你知道嗎?最近我們在調查一個案子,凶手穿過的鞋和你的一樣!”
“怎麽會?我不知道啊,你們怎麽懷疑我呢?”在習以萍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卻發現她的眉頭皺了一下,好像有一根血管在抖動,沒想到這家夥竟然撒謊了。
我罵道:“因為這雙鞋子,我一直都以為凶手是男的,但現在深入思考一番,穿這種鞋的人也可以是女的,你這樣做是為了掩飾自己的身份?”
聽到我這樣說,習以萍明顯更加焦急了,她的手指頭都搓在了一起,很明顯她害怕了,我繼續說:“是不是你把那兩個男人給分屍的?”
“我沒有!真的,別懷疑我不行嗎?我一個女人那有這麽大的力氣?”
其實這個問題我之前也考慮過,但使用電鋸的話,這個就算是女人應該也可以,加上我看習以萍也不是瘦弱的那種女人。
但她這次又撒謊,她的表情很正常,不過也有可能是我的望穿之眼失效了,我隻好讓劉雨寧拿測謊儀進來。
上了測謊儀,習以萍還是一樣,我先說道:“如果你什麽都沒有做,那麽一個月前就是12號的淩晨3點到4點之間你都去了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