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氣盛,少年胸中藏虎。
但我卻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我叫白如飛。
18歲那年,我因為救了一個被流氓調戲的姑娘選擇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卻沒想到自己遭遇了一場牢獄之災。
對方家裏有權有勢。
分明是對方圖謀不軌,意圖強奸,可罪名落下來的時候。那個引起了眾怒的狂妄歹毒卻變成了無權無勢的我。
就連那個被我所救的姑娘,也收了對方的錢財,審判席上,她笑麵如花的坐在那個富二代的懷裏,張口就來,指鹿為馬,誣陷我強奸。
罪名不小,我被判了四年。
作為一個孤兒,農村的姑伯幫我變賣了祖產,上下打點,希翼著能判個緩刑。可惜麵對對方的架勢,不過是九牛一毛。
我本以為自己會坐牢四年,期盼減刑,可沒成想,我第二年就出來了。
而來接我的不是我的家人,而是一個帶著黑墨鏡的三十歲男子。
他自我介紹說,
他叫李萬金,名很土氣,裝扮更土。
大金鏈子,小手表,嘴裏頭鑲著八顆大金牙。
而見到我的第一件事兒,李萬金就帶我去了監獄旁邊最近的飯館,點了一大桌子菜,看著我狼吞虎咽。
之後,他巴巴的瞧著我,隻說了一件事兒。
“敞開吃,今兒這飯,管夠兒。”
“你家裏人把房子賣了花了十七萬,讓我把你從號子裏帶出來,這事兒我辦成了。但他們的錢沒給夠,說好了一年十七萬,我提前保你出來,你們家就欠我34萬。”
“這錢,你該怎麽還?”
我吃著飯,一下子就愣住了。
但我沒敢否認,在牢裏頭呆了一年,我不算是初出茅廬的小夥子。監獄那地方雖然不大,但其實狗屁倒灶的事情不少,比社會還社會。
眼前這大金牙有本事把我從牢裏撈出來,就有本事在把我送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