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她,認識,認識,不過我們就處了兩個多月吧。”
“你們怎麽認識的?”
“就有一次在KTV,我覺得長得挺漂亮的,後來就約她了,就這麽認識的。”
“那為什麽分手?”
“別提了,這個女人就是個麻煩,一開始我以為是個純情的大學生,哪知道後來才發現竟然是別人玩剩下的,而且她本身就在KTV當小姐,我屠小猛怎麽可能找個小姐當女朋友啊,最關鍵為了她還打了場架,別提多鬱悶了,為了這我被圈子裏的幾個哥們嘲笑了大半年。”
“你是怎麽發現她在KTV當小姐的?”
“她上班的那個KTV有我一哥們的股份,有一次我帶她去參加聚會,一下子就被認出來了,特麽的讓我丟人丟大了,後來我給了她一筆錢就分手了。”
“你要分手她願意嗎?”
“有什麽不願意的啊,我給了她十萬,而且平時我給她買了不少衣服包包啥的,我覺得她挺開心的。”
“你剛剛說為了她打了場架,是怎麽回事?跟誰打架了?”
“這事吧,太丟人了,我誰都沒好意思說,我記得應該是我認識她快一個月了吧,我帶她去新街口新開的一家西餐廳吃飯,車子停到停車場,我們倆剛剛下車,就有個穿保安製服地喊她的名字,然後那人上來就給了我一拳,我都被打懵了,後來兩人還吵了幾句,再然後那家夥看到我要打電話搖人,他就跑了,後來我還專門到那裏蹲過那家夥,哪知道後來就沒再遇到過,我問她那人是誰,她說什麽是她的前男友,反正就是勸我算了,那時候我還挺喜歡她的,就沒再找那小子了。”
“你的意思是這個人認識孫芳芳,但是你不認識,他也不認識你?”
“對啊,我怎麽可能認識他,而且我們下車他喊的就是孫芳芳的名字,所以他們倆肯定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