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都說到這份上了,李顯就算不同意也沒有辦法了。
並且其實他也並不想跟張公公為這件事情鬧僵,一來都是為了朝廷,其實本質上沒有什麽太大的差別,二來如果自己對這位張公公過於冒犯了,張公公到太後麵前摻自己一本,到時候受苦的八成就是小德子了。
“但前提是咱們得換上一身衣服,咱們要是這身衣服去把目標暴露的太大了,誰看見咱們,就如同看見了靶子一樣。”
李顯說完,得到了張公公的認可。
甚至讓李顯好奇的是,竟然為這事兒漲了十點忠心值,但是自己並不太關心這個張公公,因為他對自己的忠心值竟然是零。
現在變成了十其實也相當於一點用都沒有,誰會為了那十點忠誠幫自己做什麽事,可能嗎?
自己跟張公公彼此之間把握好一定的距離就好了,剩下的事情自己根本不用操心。
張公公又從後麵找到了四身衣服,這四身衣服看著就比較破舊一些,並且有些髒亂,但唯一的好處,是這些衣服不僅有大人能穿的,也有孩子能穿的。
要不總不可能一群大人穿著粗布麻衣一樣的衣服,而讓一個小孩子穿著綾羅綢緞,這總是說不過去的,甚至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問題。
兩台大轎把他們送出大內,張公公自然是不能做轎子的,隻能跟在旁邊亦步亦趨的走著。
可能是因為天氣有些燥熱,也可能是因為張公公的體態實在是偏胖,他跟在兩個轎子上,一邊走一邊喘,還一邊流汗,李想看到他好幾次想揮手,八成可能是想讓轎子跑的稍微慢一點。
但是這幾個轎夫都是體力比較好的人,並且很明顯他們是新來的,並不懂得等等身後的公公這個最平常的道理,在他們眼裏,隻要兩隻手握在轎子的把手上,那麽就要拚盡一切向前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