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蘭喊了陳平進來,讓他聯係一個酒店給我,待會送我過去。
然後我和慕蘭在辦公室談了關於項目合作的事情,我們的談話有些公事公辦的感覺,感覺我這次來南城她好像對我冷淡了些。
女人真是奇怪!
不過她對項目合作還是蠻有興趣,談到合作的價格問題,我說了協議中的要求,也拿出了萊美佳的協議要求,電視廣告範圍要覆蓋全市,時間是要做一年,頻率要每天播放三次,每次十秒;同時還要有其他廣告形式的要求,達標才能有相應的款項到位。
慕蘭看了後,微微點頭,說道她們公司有這樣的運作能力,而她在南城也有廣告渠道,所以500萬完全可以拿下來。
不過,鑒於他們公司人員有限,而我們海之藍是總代理便有義務來協助運營,她需要至少一兩個人員支援,自然提出要讓我留在南城,協助項目運作,同時也可以監督項目推進。
我點頭答應,對於她如此爽快,我心裏還是很興奮的。
因為按照我們海之藍的績效考評,這一個500萬的項目談下來,到時候我至少可以提成5萬。
慕蘭讓我先去在酒店住下,下午便帶我去找一下電視台和其他媒體,談談做這些廣告的時間空檔和費用問題。
同時,我也聯係了我們陳部長,告訴他項目合作進展順利,讓他明天就可以和萊美佳的市場經理一起過來,與南城木蘭公司簽訂協議了。
下午,陳平開車載著我和慕蘭一起去拜訪市電視台廣告部,洽談關於廣告的空檔期和價格。
是一個所謂的廣告策劃部的王總監接待的我們,他見慕蘭到來,很是熱情恭敬的模樣,恭維話說了一堆,業務合作談判的也很順利,起初這個王總監說近期的黃金時段的廣告都排滿了,而且收費都極高。
可慕蘭一番請求後,王總監便給開了綠燈,給了一個優惠的價位,同時說可以安排一個比較合適的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