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很小的時候,或多或少都做過一些愚蠢的事情。
那些事情有的因為我們年輕氣盛,可以原諒,可有一些卻永遠在我的心中無法抹去。
八年前我是住在農村的,那一年,我十二歲,還有我另外兩個好朋友,張寶還有王輝,都是一樣的年齡,用句很通俗的話講,我們就是一條褲子可以兩個人穿的那種,是名符其實的發小,可就在這一年我們犯下了一輩子不可饒恕的罪過。
事情的經過是這個樣子的,我們村那個時候比較落後,基本上都沒有外鄉人的進入。可直到那一天,我們村上突然來了一個外鄉人,穿著很是光鮮亮麗,是一個大概能有二十多歲的女性。
那個時候我們沒有看到這種穿著時尚的女人,所以第一次看到她的模樣就被她所吸引了,我不知道在別人十二歲的時候有沒有見到女性的那種衝動,可那個時候我有了,不但是我有了,我另外的兩個好朋友張寶還有王輝也是一樣,或許是因為沒有見到過這樣的女人吧。
這個女人叫做王小雅,據說是一個大學生,準備來學校教書的,我聽到之後自然是非常高興的,這樣就可以天天能看到她了,我越看王小雅越是感覺到美,並在那個時候許下了一個誓言,那就是長大之後一定要娶她這樣的女人為妻。
可就在當天晚上,村裏發生了百年不遇的小地震,當時對於地震的等級不是很了解,我隻是感覺到頭暈目眩,我們三個好朋友在一個角落裏,相互攙扶著,這個時候王小雅出現了,她給我們拉了出去,並來到了村部租賃給她的房子裏。
這個時候地震已經平息了,可天色已經晚了,為了避免發生餘震,王小雅對我們說,今天就讓我們三個在這裏住下,她想辦法跟我們的家人聯係。
在她出門的時候,張寶就給我們兩個叫在了一起,說道:“看來咱們三個真的是賺大發了,居然能跟王老師共處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