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幾乎同樣的雨夜。
小男孩兒魏巍跑到學校找自己的父母,而他的父母卻以為他失蹤了。
從而導致,他的父母被凶手盯上,所以遇害。
如果不涉及鬼神什麽的,單純是一個正常的凶殺案。
凶手先後殺害了兩個成年人,從處理屍體到處理現場,假設事先沒有周密的計劃,那肯定會露出馬腳,而不是最後連警方都定義為失蹤。
如此想來,凶手是密謀已久,並且有了非常周密的計劃。
選擇雨夜動手,那就是殺魏巍父母最好環境,既可以讓現場血跡被衝刷掉,又能夠掩蓋自身的犯罪痕跡。
可是問題來了,凶手為什麽偏偏不斬草除根,從而放過魏巍。
魏巍的姑姑說她的哥哥嫂子去了仙境,應該說的是一般的登仙,但魏巍卻要從黑暗的巷子中尋找自己父母。
那麽他顯然是親眼目睹了自己父母被藏屍的地方,故此他就是目擊者。
上麵的問題繼續,凶手怎麽可能放過一個目擊者呢?
想到這裏,張燁不由地眯起了眼睛,他感覺一股透心涼的寒意從心底上湧,喃喃道:“那麽隻有一種可能,那男孩兒認識凶手,或者說凶手就是他本人。”
這兩個結論,不論是哪一個,全都讓張燁心悸不已。
他甚至都不由得懷疑,魏巍的姑姑有作案嫌疑,即便這是懷疑。
當然,他也不是沒有理由的,放過任何一個可能性。
終究從魏巍的姑姑言語中還是有跡可循,其實說白了就是存在漏洞可以挖。
張燁的懷疑就從事從魏巍姑姑去洗手間一段時間,然後有端著水過來,看似是難過的不能自已,但可能是在翻箱倒櫃,隻是因為倒水。
倒一杯水怎麽可能有那麽麻煩?
如果真的是為了給張燁倒一杯水,簡簡單單的一杯水,完全不需要那麽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