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了現場初步勘察後,鍾健他們收隊回市局對得到的線索進行整理匯總,而我則去了新城區派出所,想要對這個疑點重重的詐騙案仔細考量一番。
從錢媛媛的手機和個人電腦裏的確得到了不少資料,當地民警也通過技術手段搞定了她的社交網絡賬號,並且在網絡數據庫將她生前的大部分社交信息調出,網監係統一般來說都會將這些看似無用的信息保留很久,所以基本上可以查閱到此前三年多的通訊記錄。
由於報案人提供了詳細的案情資料,所以這個事情查起來也算是順風順水。民警們首先將目光鎖定到一個叫做‘相約’的社交軟件,這也是與本次詐騙案直接關聯的網絡平台,根據報案人透露,錢媛媛就是在這上麵與詐騙對象進行交流。
在鎖定了報案人提供的IP之後,我們很快找到與之相關的通訊記錄,而事情好像真的與我們想象的差不多,錢媛媛是通過販賣自己的**信息與詐騙對象進行交易。我們發現除開這次有人報案的詐騙行為以外,錢媛媛還進行過多次類似行為,而但大部分情況下,詐騙對象被騙之後也就沒了下文,由於這種事本就屬於傳播不正當信息,而且願意支付巨額購買的人也大都算是表麵上有頭有臉的人,所以詐騙對象也就沒有選擇報警。
但這次為什麽會有這麽多人同時報警,這個事情看上去像是早已被計劃好的一樣,而且報案人都沒留下自身信息,好像除了這個事情本身涉嫌非法之外還有著某種原因。
我們整理出錢媛媛詐騙的常規手段和一些經典案例,通過調查發現,僅僅在目前調查的社交軟件上,四年多來錢媛媛至少進行過一百次以上詐騙活動,而涉案金額已經高達一千多萬元,除開本次未經核實的案子,這好像已經成為她的常規不正當盈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