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無形的罪

第66章 以罪抵罪

第二天抓人的時候我和鍾健並沒有出警,我們隻用待在市局的審訊室裏,因為我早上給龍蟠打了一通電話,讓他去預定地點等我,這算是我遇到過最簡單的緝凶方式了。

兩小時過後,抓捕現場傳來消息,龍蟠自投羅網,被隊員們順利抓獲。而他在現場還試圖逃脫和掙紮,我們的一名警員差點因此受傷。看起來事情的真相幾乎擺在眼前,但他現在想畏罪潛逃已經太遲了。

當龍蟠被帶到審訊室的時候,他明顯吃了一驚,這時候他指著我的鼻子狐疑道:“是你?”

“是我,昨天你襲警我就不追究了,不知者不罪,但現在你就不可能像昨天車裏那麽威風了,我們問一句,你答一句。”我得意洋洋地說道。

“咳咳!”鍾健這時候皺著眉頭看了我一眼,看起來他十分討厭這種廢話。

“姓名。”

“龍蟠。”

“年齡。”

……

“龍蟠,去年12月28日,你是否去過被害人錢媛媛家中?”

“去過。”龍蟠這時候明顯眼神黯淡。

“你是否知道錢媛媛涉嫌的曖昧詐騙行為?”

“知道。”

“當天你是否與被害人錢媛媛發生爭執或打鬥?”

“吵過一架,但不可能打。”這時候龍蟠的神情卻疑惑起來,好像我們問的事情與他所想的事情有很大偏差。

“你是否在與被害人錢媛媛的爭吵過程中用不規則鈍器擊打過錢媛媛的頭部?”鍾健覺得這種審問沒意思,想趕緊結束了:“你是否在當日殺害了錢媛媛?並且在次日縱火燒毀了小區的監控電路控製中心?”

“什麽。”龍蟠這時候忽然在凳子上掙紮起來,手銬將他的雙手勒得通紅,他卻沒有停止:“去你X的!你們是懷疑老子殺了媛媛?”

“在當日,你有明確的在場證明,並且你也承認了自己的在場行為,而且現場除了你的痕跡之外沒有出現任何人的在場痕跡,也沒有人能證明你在當時做了什麽或者沒做什麽,並且,你有完備的殺人或衝突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