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鋸末已經加熱,貝爾站起身來,把細薄的樹枝塞進了鋸末中。
隨後,貝爾謹慎地吹起加熱後的鋸末,使火勢加強。
在貝爾的控製下,一團火球很快就冉冉升起。
點燃了手中的細薄樹枝後,他又加了兩根柴火,火焰在靜謐的荒野中熊熊燃燒。
完成了這一切,貝爾望著野狗的屍體。
他手中的匕首轉變成了一把熟練的屠宰工具。
貝爾挖出了內髒,並剝下了野狗的皮毛。
“其實,野狗和野兔的皮毛剝離起來還是非常容易的。
它們生活在野外,需要在皮膚下形成一層脂肪。我們隻需用匕首切掉這層脂肪,就能輕鬆剝下整張皮毛。”
貝爾的動作熟練自如。
他看起來並不像一個荒野生存專家,反而更像一個做了多年獵人的人。
“可惜,這隻野狗太小了,皮毛對我們沒有什麽用處。”
他卷起內髒和皮毛,將它們埋在遠離住所的地方。
......
雖然這裏沒有大型獵物,但安全起見總是好的。
誰知道因為氣味會不會有一大群野狗跑過來。
貝爾仍然想要好好休息,不想要浪費那個時間。
野狗非常瘦弱,在取出內髒之後,重量隻有約八公斤。
除了幾根骨頭和不可食用的狗頭,剩下的也隻有不到四公斤可以食用的肉了。
直播間的觀眾忍不住抱怨道。
“靠,剛才看起來挺大的,現在怎麽隻有這麽一點了?”
“哈哈,還好貝爾是個未成年人。要是我,可能都吃不飽。”
“不知道野狗和普通狗的味道有什麽不同。野狗更活躍,所以味道會更好嗎?”
“可以看看野豬和家養豬的味道有多大區別。”
狗本來就可以用來食用,大家都可以接受。
貝爾磨利了一根木棍,把剩下的野狗肉串在上麵,放在火邊烤製。